近年来,佛山聚焦改革创新,塑造法治优势,在推进法治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提质进阶”。“六五”期间推出打造70个普法品牌;“七五”期间推出“一镇街一法治文化阵地”;“八五”期间推出“一部门一普法品牌”和“一村居一法治文化阵地”,12载的耕耘,佛山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目前已建立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71个,其中省级法治文化公园1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47个,其中省级基地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5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16个。数量均居全省前列。
“带着小朋友逛公园学法律很好,让孩子们从小懂规矩、守法律、明事理!”唐翠法治文化公园,市民黄女士带着儿子女儿驻足在公园法治灯谜灯笼旁,边扫码猜谜边说。“不过公园还是有点小,半小时不到就看完了,如果公园能再大些、游戏互动区更足些、法治元素更多些就更好了”,黄女士和孩子们逛完两圈后还是感觉有点意犹未尽。
如何顺应市民所呼提升阵地体验感?如何把这些佛山法治文化阵地串联起来,实现法治文化阵地从点向面发展、法治文化教育从浅层次的“半小时法治教育”向沉浸式的“半日法治文化体验”转变?以及如何进一步构建佛山法治宣传阵地新发展格局,推动佛山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佛山市司法局面前急需改变的新课题。
佛山市司法局以需求为牵引,顺势而上,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佛山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路——佛山市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工作应运而生!
佛山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等发展战略,按照借力现有资源、整合法治阵地、丰富法治元素、发掘文化内涵、激发普法潜力的基本思路,统筹区域内若干个在文化上相接近、在地理上相毗邻的各类法治教育阵地,进一步集中各方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成为形式各有特色、主题高度统一的区域性特色法治文化集群,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点向面发展、法治文化教育从浅层次的“半小时法治教育”向沉浸式的“半日法治文化体验”转变。
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建设分为各区推荐、市级试点和推广三个阶段推进,各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将按照“一核、二效、三有”的基本标准开展建设。
“一核”,即围绕一个核心法治文化主题或一个核心法治文化阵地展开建设。核心法治文化主题应具有鲜明、丰富的法治文化内涵,有利于凝聚区域内各方资源;核心法治文化阵地应具有较强的区域影响力,能作为龙头带动区域法治文化建设。
“二效”,即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法治观念深入民心两大效果。
“三有”,即有阵地集群、有常态活动、有组织保障。
有阵地集群。建设区域内拥有能吸引市民驻足互动的法治文化活动阵地3个以上,其中省级以上法治文化阵地不少于1个,组成法治元素密集、法治氛围浓厚的阵地集群。阵地与阵地之间距离相近、融合贯通,有连点成线的载体和清晰流畅的线路规划。
有常态活动。建设区域内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机制化、常态化;在“3·8”“3·15”“4·15”“6·26”“12·4”等传统节日和重要节点,开展紧贴生活、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经常开展“用法治思维引导规范公民行为习惯”法治宣传活动。
有组织保障。建设区域内建有活跃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作用良好,社会公益普法形成一定规模,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是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城市品质的有力抓手,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
为了更好地保障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的运行,佛山市司法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共建。各级结合创文、法治乡村建设、文化旅游、老旧小区和公园改造等,加快工作部署,强化经费保障,推动培育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此外,还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一方面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强化督查指导,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
建设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有助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养成法治思维习惯,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文化支撑。按照计划,到2025年,全市将建成5-7个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建设区域内法治阵地、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形成品牌效应,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并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产生良好辐射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