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
需要说明的是,这件事只是读史书以及相关材料时发现的一个巧合,虽然可能当时看不出什么,可以后造成的后果,则是相当有趣的。
到底什么事呢?
很简单,移民。
当然,秦国的移民是与其征伐天下同时进行的,每夺得一块地方,则相应的移一部分人去哪里填充,然而有史料记载的,大规模的几次移民,就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了。
第一次:公元前219年,秦始皇第二次巡游天下时 ,在山东琅琊呆了三个月,看那个地方土地广阔,人员稀少,所以离开琅琊时,下令向这个地区移民3万户。
古代统计人口,户对应的基数是5,也就是说,在统计人口时,一般是将5个人当1户的,这样算下来,第一次移民就有约15万人。
他们的成分都是平民,得到的奖励是:免除12年劳役,需要记住的就是: 第一次往山东琅琊一带迁移平民约15万人;
第二次:秦始皇统一六国几年之后,为了开疆拓土 ,解决大秦帝国的边患问题,同时对北边的匈奴和南边的百越进行了两场战争。
战争取得一定成果后,就要迁移大量百姓填充那些新征服的土地,然而当时北方和 南方条件都比较艰苦,所以这一次秦始皇移民是有选择的,怎么选择:
北方,也就是蒙恬新占领的匈奴的土地,划定了34个县,迁移过去的人口主要以谪,也就是囚犯为主;
南方呢,也就是赵佗等人占领的桂林、象、南海三郡,即今广东、广西一带,迁过去的人口主要是:逋亡(脱离户籍地逃亡的流民)、奴仆、赘婿、贾(商人)等人,这两笔数字不详;
当南方战事不顺时,秦始皇再次征发这些人组成杂牌部队,继续征讨南越,并且以后就再没回来。
劳役
第三次:公元前212年,又有有两次大规模移民,一次是3万户,约15万人到未来秦始皇陵墓骊山;另一次,5万户约25万人到秦庭的夏都和蒙恬直道南端的云阳;
这两次移民都是平民,得到的待遇是:免除劳役十年;
第四次:也就是秦始皇最后一次移民,在公元前211年,迁3万户,约15万人到鄂尔多斯,他们的身份还是平民,得到的待遇是,普遍提爵一级。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主要的几次移民就是这样,这也应该不是他有意这么划分的吧,可能是一个无心之举。那么,这里又有什么问题呢?
从这四次移民的主流上看,有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
即:北方以平民为主,南方呢 ,则以流民、赘婿、商人为主,其中流民、赘婿其实还是以商业为主的,流民脱离户籍地,没有土地,流亡天下,不做点生意怎么生活,而赘婿呢,穷人家之子,因为债务在另一家劳动,三年后债务如果依旧没有还清, 就可能成为奴仆,或者入赘,从这个层面上讲,还是跟经济有关;在秦朝,这类人是社会最底下的阶层,所以有关移民享受的政治待遇他们是没有的。
北方因为是平民,可以享受各种政治待,所以他们应该比较关心政治;而南方呢,则因为特殊的身份,政治待遇与他们无关,所以就只能特别喜欢搞经济。
这样一来就很有意思了。
贸易
中国历代改朝换代,北方成功的几率要比南方高一些;而贩贱卖贵,通四海贸易,则南方人好像要比北方人能干的多。
即便到了现在,到了两千多年以后,我们好像还受这种影响,现在不同样是北方喜欢政治,南方喜欢经济吗,为什么会这样?
大约跟骨子里流淌的基因有关吧。
至于有没有道理,里面还是有几个知识点的。
参考资料:司马迁《史记》、别列洛莫夫《秦帝国: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