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出租车乘客开门致人死亡的案件。
今年3月份,在长沙五一路上,一名乘客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打开了车门,谁料后面一辆电动车一头撞在了车门上,电动车驾驶者随即滚落在地。乘客立即打电话喊来朋友将倒地的驾驶者送往医院,但是在经过三天的抢救,电动车驾驶者还是不治去世。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
事后,经交警部门鉴定,出租车司机夏鹏飞承担主要责任,出租车乘客郑茜茜承担次要责任,死者任某不承担责任。
由于电动车驾驶者任某不治身亡,出租车司机夏鹏飞被检方批准逮捕。夏鹏飞和他所属的长沙市出租车汽车有限公司向死者家属先行赔偿了68万元人民币。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
但事情还没有结束,在此次事故中存在着诸多争议,长沙市出租车汽车有限公司又将乘客郑茜茜告上法庭,汽车公司认为乘客郑茜茜作为事故次要承担者,理应共同承担死者的赔偿金。
但是被告方郑茜茜认为,死者任某应该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理由是当时是在机动车道上,死者任某当时不仅没有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且超速行驶并且很可能还喝了酒涉嫌醉驾。被告郑茜茜还请来了证人出庭。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
由于案件复杂,存在着诸多争议,法官决定暂时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