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高云翔庭审再开庭,当天,法院就是否同意91和93号条款申请进行审判,通过悉尼中央法院法庭庭审后,驳回高云翔要求受害者预审出庭作证的申请。高云翔方可能提出上诉。
根据新南威尔士州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可以申请传唤受害人出庭接受交叉质询,高云翔及其律师团便是依据新州法律93号条例提出传唤受害人的申请。
同时,依据新州法律还可传唤证人出庭,即91号条例。法庭拒绝93号条例的申请并不意外。近些年来,基于对女性的保护,澳洲没有该条例申请成功的案例。律师认为,受害人是否出庭参加预审对案件进展并无实际影响,因为之前庭审中暴露的种种细节正使得受害人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上一次庭审中,高云翔的律师团队强调:事发前,受害人与王晶举止亲密,曾在KTV以及酒店门口公然亲热,并主动挥手示意女性友人与接送车辆离开,随后进入酒店房间。事发后,受害人状态轻松自然,并未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而酒店监控录像显示受害人在事发后对着酒店镜子整理妆容,回家后也未第一时间告知其丈夫,而是洗澡睡觉,之后才去警局。另外,受害人不配合案件调查,从始至终拒绝医学身体检查。女方的证词前后矛盾,从第一份证词中明确否认发生性关系到转而承认,女方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已经失去了法庭的信任。
中、澳两国法律体系的巨大差异,加之诸多媒体报道的误读,大家对案件的实情产生了很多误解。如所谓的“7项新增指控”实际上是7项指控替代了最初2项严重的指控,网传36分钟的酒店视频也纯属谣传。
根据澳洲法律,董璇作为保释人,并不是拿出300万澳币交给法院,而是拿出价值相当于300万澳币的房子或者固定资产作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