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德合 实习生 张鹏康)庞先生和女友小王搭乘滴滴顺风车,行至半路,司机称自己太累,换庞先生女友驾车,结果出了车祸,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司机认为出事时驾车者不是他,所以不予负责,而庞先生则认为滴滴司机和滴滴平台应对此次事故负责。
滴滴司机自称累了
让乘客开车出车祸
7月22日下午,庞先生和女友要从延安到西安办事,因为没能买到火车票,当日下午3时40分,他们在延安火车站附近叫了一辆滴滴顺风车到西安。
“刚开始是司机开的,在一个服务区加油后,司机跟我们说他累了,要让我们开车。”昨日上午,躺在病床上的庞先生讲述了事发经过,他说滴滴司机一开始让他开,但他明确拒绝,表示不会动陌生车辆,但司机似乎真累了,直接坐到副驾驶位置,又提出让庞先生的女友小王开,“我女朋友一看司机都坐副驾驶了,就无奈同意了。”
庞先生介绍,在女友驾车约半个小时后,也就是当天下午6时许,车辆行至三原附近路段时,小王超一辆大货车时方向失控,车辆先是轻微剐蹭大货车,而后撞向另一侧的道路护栏,车头部位损伤严重,车上三人均受伤,坐在前排的滴滴司机和小王仅是擦伤,反而是后排的庞先生伤势较重。后经西安市红会医院检查诊断,庞先生左肩骨折、右胳膊肘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
滴滴司机称自己无责
平台愿垫付医疗费
据庞先生姐姐介绍,当事滴滴司机李某除了当晚陪同进了一趟医院外,再没见过人。与之取得联系后,李某却表示,出事时不是他开的车,他不负责任。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采访庞先生期间,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自称是滴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联系不到滴滴司机,此次来电是找庞先生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顺风车司机跟乘客一样也是我们的客户,我们对他们的约束也很有限。”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核实情况后,他们会负一定责任,但要庞先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而后庞先生的姐姐拨通了当事滴滴司机的电话,再次提出对方应当对其弟弟的伤情负责,但对方称要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记者询问他中途为何让乘客驾车,他并未回答,而是挂断电话。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滴滴司机,打算正面采访此事,但对方未接受采访。
昨日,当事人小王、滴滴司机及事故中的大货车司机三人到三原县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但事故认定结果并没有出来。庞先生姐姐说:“滴滴公司又打电话了,说可以垫付医疗费,需要警方开垫付单,但警方还没有给我们开。”
>>律师
司机平台应承担一定责任
女乘客主观上也存在过错
滴滴司机中途换乘客驾车造成事故,到底该怎样划分责任呢?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乘客与滴滴平台及司机之间成立了运输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29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乘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之规定,滴滴顺风车司机及平台应当保障乘客安全到达下单地点。而这起事故中,滴滴顺风车司机将车辆让乘客驾驶,导致乘客无法安全到达目的地,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第一款规定,“承运入应当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滴滴平台为车辆及顺风车司机提供载体,对其派出司机致损行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本案女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其驾驶的行为已超越了乘客的合同权限,主观上亦存在一定过错。
另外,涉事车辆与第三方货运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女乘客与货运车司机的责任,如果认定货运车司机有责(全责、主责、同等责、或次责),那么货运车司机应向女乘客、男乘客及顺风车司机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认定货运车司机无责,女乘客应该向货车司机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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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回应“长沙法院追查赖账司机”:积极配合,依法提供信息
“尽早来法院履行判决,不要怀疑法院执行的决心!何社平,你逃不掉!”6月6日,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号向被执行人、滴滴司机何社平喊话。
法院介绍称,何社平因拉客后临时增加10元钱高速费与乘客发生口角,后将一名乘客的亲属打伤,还让以自己打人时手受伤为由,让乘客赔一百多元钱。乘客亲属起诉后,天心区法院判决何社平赔偿3000余元的医疗费。但何社平态度嚣张,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6月7日,滴滴公司回应澎湃新闻称,“目前我司已经收到法院邮寄公司总部的查询有关用户信息的调查令,我们会积极配合,依法向法院提供有关信息。”
据天心区法院介绍,在上述纠纷发生后,乘客吴某平报警,并将其堂哥吴某波送医院治疗。后经医院诊断,吴某波为头部皮裂创、脑震荡、多处头皮挫擦,后经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2017年5月22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将何社平治安拘留十日,罚款两百元。
因医疗费赔偿协商未果,2017年9月15日,吴某波向天心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随后,天心区法院判决何社平赔偿医疗费3171.77元、交通费100元。法院判决书生效后,2018年1月19日,吴某波向天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天心区法院立案执行。
此后,天心区法院不间断查询被执行人何社平银行存款及其他不动产情况,但一直没有发现有用财产线索。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何社平,要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何社平一直不现身,并回复称:“决不履行!”
5月22日下午,天心区法院执行员来到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谷科技园内的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调查何社平有关信息情况。一位李姓负责人接待了执行人员,但以其无相关权限为由,没有提供何社平滴滴车辆运行轨迹及其相关注册信息的调查。
法院执行员经多次查找未果,何社平的线索中断。天心区人民法院近日向滴滴总公司邮寄了协助执行函,要求其协助执行以下事项:提供何社平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进行滴滴运营时的行车轨迹、运营状况及应收账款信息;提供何社平注册地址、登记信息及暂住地址信息。
6月6日,该院公开喊话:今年32岁的何社平,系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暖水镇双溪村水流坡一组人,“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被执行人何社平下落和财产线索,请及时和天心区法院执行局李法官联系
6月7日,澎湃新闻采访滴滴公司相关公关人士,滴滴公司给予回应:“基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考虑,公司对用户数据的提供有着严格的保护及审批制度,在按照公司制度完成审批前,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对外提供用户数据。目前我司已经收到法院邮寄公司总部的查询有关用户信息的调查令,我们会积极配合,依法向法院提供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