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告显示,根据线索,该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开展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责令企业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事情的彻底引爆则是因为一篇题为《疫苗之王》的网络文章,该文从国有资产流失到疫苗生产造假,对长生生物的发迹史做了全景式描述,引起了针对疫苗生产企业的公愤和对监管可靠性的质疑,被大量传播。由于这篇文章是一家之见,并非权威信息,其准确性一时不得而知。但在官方信息没有跟上的时候,很多读到它的人对文中故事宁肯信其有。
疫苗事件,药监部门应立即回应公众关切
长春长生生物生产的疫苗涉嫌造假的事情这两天在互联网上刷屏,逐渐聚集起公众的愤怒和恐慌,成为新的重大舆论事件。疫苗直接涉及儿童的健康,关乎生命,该领域的每一起负面新闻都会令全社会侧目,监管好疫苗的安全生产堪称是对国家现代治理能力的考验。
李克强:疫苗事件突破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明白交代
7月23日,李克强在批示中要求,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国务院调查组赴吉林调查疫苗事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月23日国务院调查组赶赴吉林,开展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
7月24日,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毕井泉主持召开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调查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做好案件调查、违法惩处及后续处置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警方对长春长生立案调查董事长和4名高管被带走
7月23日下午15时,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就本次事件而言,有关方面的应急处置,似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问题疫苗流向何处?注射问题疫苗是否会对孩子的身体产生不利的影响?对已注射了假疫苗的孩子,是否还需要补种?对这样一些问题,有关方面应该及时实事求是地具体回应,以尽快消除疑虑。
毋庸讳言,食品和药品的监管等,依然是人民群众普遍不满意和不放心的问题之一,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它不仅关系着人民健康,也关系着人心聚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