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有一些“代缴”社保的中介,号称提供所谓的“挂靠”参保服务,为市民“代缴”社保。深圳市社保局今日提醒,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挂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不仅可能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骗取社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社保局还介绍了正确的参保途径。
一是单位缴费。
深圳用人单位的职工由用人单位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szsi.gov.cn/)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参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
二是个人缴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深圳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进行个人缴费。个缴人员参保有4种途径,分别是:“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szsi1233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szsi.gov.cn/);社保自助终端机;各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窗口。
提醒
深户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缴费如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窗口办理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
《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职工及个人缴费人员)》:
收原件(参保人手工填写)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银行存折或者借记卡: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在深开户的银行存折或者借记卡,目前仅限中行、工行、农行、建行、招行、交行、中信银行)。
如有深圳金融社保卡的,无需另行提供,以金融社保卡为扣款账户。
注意:以上材料同样适用于原单位职工转为深户个人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