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家公司老板,多次向银行贷款到期未能归还,经法院裁定合计欠款本息过亿,后因拒不执行法院裁定被列入黑名单,成为“老赖”但出行竟乘飞机住星级酒店,近期,深圳检方通报,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不还款也不申报财产 还出资在外地办公司
据了解,2002年,深圳一公司老板李某,因投资需要向一家银行贷款4000万,到期后亏损还欠银行3700万,差不多同时,李某又向另一家银行贷款2000万,到期后基本亏完,数年后,这两笔5700万的债务,本息合计过亿,其中仅那笔2000万的贷款及利息,根据2016年法院作出的相关裁定,李某及其公司连带清偿责任,本息累计超5000万。
然而,虽有法院判决,但李某所欠的贷款及利息,一直未有偿还。2016年,法院作出恢复执行的文书,并要求李某履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未在指定期限履行的话,必须申报财产,然而李某既不还款,也不申报财产。法院作出拘留决定书后,却一直找不到他的下落,但通过调查发现,李某竟存在出资在外地成立公司的情况。
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法院函告了公安,公安部门也立案侦查,直到今年4月,李某被抓。然而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虽然身背巨额债务,被因为“老赖”被列入黑名单,但这些年李某出入还经常乘坐飞机,住豪华酒店,开的车还是奔驰S400,登记人是他原先公司的员工。
审查中发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存重要问题
深圳检方通报,经相关部门查实,原来,李某考虑到自己的债务比较多,早就做了一些打算,包括通过内地某派出所办理另外一张身份证,到另外一个地市后,李某又成功办理了一张叫杨某的身份证。靠着这些假身份证,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李某,堂而皇之的坐飞机、乘高铁、住星级酒店。
被列“老赖”还可以高消费?对此,李某给出的理由是:“我知道被列入黑名单了啊,但我不能住什么快捷酒店之类的啊,因为我还要去赚钱,只有坐飞机住五星级酒店,别人才会跟我做大生意啊……”
深圳检方通报,经调查,李某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仍拒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且其曾伪造身份信息,有逃跑可能,依法对李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深圳检方表示,该案中,检察官针对审查中发现的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上的重要问题,也向公安机关发出了《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纠正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