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四方评论,小明陪你“辩”新闻。
10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广州日报)
前段时间,从“站不起来”的霸座男到胡搅蛮缠的霸座女,再到“年轻人就该站”的霸座婶,“一辈子没买过票”的霸座大爷,霸座行为屡现,让人颇为闹心。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处理起来也犯难,目前大多数都是罚款200元、180天内限制购买乘车等。但是,惩罚过后,霸座行为却依然屡屡出现,不少网友觉得惩处力度太弱,违法成本低,不仅没有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慑作用,反而可能引导无赖者跟风“学习”。
而现在,广东的《条例》明确作出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小明注意到,该条款为《条例》三审后新增,应为回应最近社会热点所增加。
此外,霸座行为还将可能被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如此一来,霸座者受到的惩处便不仅仅是最高禁乘半年的处罚,在教育、医疗、就业、贷款等等方面都会受到阻碍,也就是所谓的“一处失信、处处受制”,避免某些乘客“上了车无理取闹,下了车仍是好汉”。
当然,治座霸也不能光在事后加重惩罚力度,在车上时就得进行严肃处理。《条例》中提到,铁路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铁路治安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和预警防范、执勤联动、执法协作、应急处置等机制,依法制止、查处违反铁路治安管理的行为。
如此双管齐下,霸座行为想必会越来越少。
一项法律政策的出台,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完善和改进,《条例》在细节上或许仍有继续完善的空间,但思路是正确的,值得推广。也希望其他城市能够借鉴此条例,出台相应规定,让座霸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