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同一身制服,白天去会所安全检查,晚上到会所‘霸王’消费,怎么可以这样胡来?”“太没纪律意识了,该查!”近日,浙江温岭市纪委通报了城东街道4名消防巡查中队队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娱乐安排的违纪案件。
查处这起案件,还要从今年春节前的一通电话说起。“我是前几天带队到你们会所安全检查的,想跟你核实一下,我让队员送回的消费券,你们收到了吗?”“券倒是送回来了,你们几个队员当晚不是来消费过了?”……
在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竟然还有这么明目张胆的违纪行为,必须彻查!接到反映后,温岭市纪委随即开展走访调查。
经查,2018年2月9日,城东街道消防巡查中队4名队员随同检查组其他人员,对辖区某养生美容会所安全检查结束后,就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刹那,会所老板扔进来3沓消费券,总面值过万。检查组负责人随即吩咐一名消防巡查中队队员将3沓免费券送还。
回到单位后,其中一名队员对其他队员说起了会所送券、又被领导拒收由他去归还的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当天,就有人提议趁热打铁,结伴到该会所足浴,有队员主动联系会所老板,并自报“我们是下午来检查的”,然后预定了包厢。
当晚,4人进入包厢消费,有人身上还穿着白天消防安全检查时的迷彩制服。其间,他们又电话联系了另外2名同事参与足浴。当晚,6人在该会所共消费1960元,其中足浴费1308元,香烟652元,均被免单。
根据调查结果,接受服务对象娱乐安排的2名队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2名队员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该消防巡查中队队长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警示约谈。
【执纪者说】
涉案人员虽非公职人员,但在工作中行使的是公权力,其违纪既缘于纪律观念淡薄,也有特权思想作祟。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福利”,损害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严查。有权不可任性,手握公权力,必须挺纪在前,更不能明知故犯,否则必受严惩。
——浙江温岭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