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居住证与户口登记相衔接、适度放宽投靠迁移和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等新的政策内容,该政策将于今年10月17日起正式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此次杭州发布的落户新政,重点是适度放宽了投靠迁移和人才落户的政策要求。
在适度放宽迁移投靠方面,具体规定了两种放宽的情况:第一种是夫妻投靠。要求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另一方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的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此前杭州的夫妻投靠落户标准是“结婚三年(含三年)以上”,此次新政等同于放宽了一年的标准。
第二种是老年人投靠。《通知》规定,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而在放宽人才落户政策方面,《通知》旨在进一步放宽了高技能人才引进的户口迁移政策。具体要求为,45周岁以下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及35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具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根据杭州市的原技能人才落户条件规定,35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需符合杭州市的紧缺职业(工种)。与此同时,对于上述两个年龄段的高技能人才,还要求必须在杭州连续工作满5年且拥有住房。
相较之下,新政对技能人才的落户条件放宽了工作年限和居住限制,且对35周岁一下的高技能人才并没有做紧缺职业(工种)的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还放宽了一些特殊人才的落户政策。根据《通知》要求,在杭就业期间,获得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此外,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均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以下附该《通知》的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的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开发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含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和农村合法固定住所。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指在城镇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屋、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农村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农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审批手续的住房,包括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安置房。
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指与市区用人单位(有承续关系的母子公司等可视作为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