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宋喆当庭表示,是否上诉将考虑一下再作出决定,修雨乐表示当庭上诉。有媒体联系到王宝强律师张起淮,对方回应:相信法律,尊重法院判决。
2017年9月宋喆被警方刑拘,同年9月26日经朝阳检察院批准宋喆被北京朝阳警方逮捕。朝阳法院查明,被告人宋喆、修雨乐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侵占王宝强工作室业务款共人民币232.5万元。宋喆表示认罪,并自愿退赔全部赃款。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