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停车收费公示牌。南都记者 邵枫 摄
南都讯 记者邵枫 广州车主韩小姐今年3月来深办事,因习惯于“先停车后缴费”而违停被罚,遂投诉付费机制“先缴费后停车”不够人性化,希望能够在停车地点直接扫码付款。深圳道交中心回应称,今年5月缴费规定已得到进一步完善,车主可以选择“事先启动、事后缴费”;而在泊位打上二维码的设置,由于存在安全风险、难以长久维护等原因,实施不甚现实。
外地车主来深停车不慎“中招”
今年3月,广州的韩小姐开车来深圳时,因停车招来的一纸罚单给她留下了不太愉快的体验。
韩小姐对南都记者介绍,自己3月28日从广州开车到深圳办事。当天中午把车停在南山区海德二道路边的车位,自己下车去吃饭。一顿饭后,回来的韩小姐就发现车上被贴了“违规停放”的交警罚单。罚单显示:自己“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需补缴停车费,还要缴纳违停造成的罚款。据她事后向南山交警咨询,罚款金额是500元。
接到罚单的韩小姐惊讶不已。她说,当时车位边上有颜料涂写着的一个热线电话号码,自己打过去咨询后,接线员称,路边一个“蓝牌子”上有相关的罚款说明。但韩小姐表示,这个蓝牌子在马路对面,自己停车时并没注意到。据韩小姐的观察,这一蓝牌子的确说明了10分钟之内要启动缴费程序,但没有提醒罚款的额度。
对此韩小姐认为,“先交费后停车”这么重要的信息,主管部门有责任让车主尽可能知情,而仅仅印刷在一个蓝牌子上并不醒目。“在离车主最近的停车位上,能写一个那么大的热线号码,为什么就不能写上‘先交费后停车’几个大字呢?”
超时停放未补缴费用
将不再作为道路违停予以处罚
韩小姐的遭遇,折射出深圳早先的停车缴费规定存在“补缴和罚款并处”等弊端。但自今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市民路边停车已经可以选择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支付方式。深圳道交中心回复记者采访函时表示,这是对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模式进行的补充。显然,韩小姐来深圳时尚未赶上这一修订。
道交中心称,停车人选择“事先启动、事后缴费”的,在事先将手机缴费账户绑定信用卡后,停车时需先启动缴费流程,并在车辆驶离停车位后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提示缴纳停车费即可。
另外,本次修订也对预先缴费方式进行了优化完善,只要停车后按规定启动缴费流程,超时停放未补缴费用将不再作为道路违停予以处罚,超时费用只需按收费标准补缴即可,无需双倍。不过,如果停车后没有启动缴费流程,违停处罚仍然无法豁免。
焦点
扫码付费是否可行?易被替换有风险
韩小姐曾对记者提出,在车位旁可架设收费设施,或者打上可以扫描付款的二维码,以便车主一键扫码付费。对此,道交中心称,未在泊位上使用收款二维码,是考虑到以下几点:一是泊位上的二维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替换,威胁车主的资金安全;二是因泊位设在路边,二维码容易遭到破坏或被污染,导致无法使用;三是以目前的缴费方式,车主在车上输入泊位号即可申请停车,也是对车主人身安全的保障。
收费公示牌太少?近两年已完善60多块
据道交中心介绍,已在路边停车泊位路段根据道路状况设置了停车收费公示牌和停车收费指标牌,在路边停车泊位标线上也明显标注了“收费时段”和“服务电话”。2016年起,先后在停车收费公示牌增加了“宜停车APP”二维码和在泊位内侧路缘石上的泊位铭牌。
据韩小姐拍摄的停车收费公示牌样式,其内容确实明确指出,超过10分钟未完成停车申请视作违停,但当时这一公示牌未进入韩小姐的视线。换言之,是公示牌的设置数量影响了最终的提示效果。
这一数量应如何把握?据道交中心回复,目前路边停车收费标牌设置符合规范,而在增设停车收费公示牌的问题上,由于公示牌版面较大,考虑对城市景观和慢行交通的影响,不宜设置得过于密集。道交中心表示,通过日常巡查维护和年度调整工程,不断完善停车收费公示牌和停车收费指示牌设置,近两年已先后完善了标牌60多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