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区村民非公寓式住宅怎么建?最高可以建几层?记者了解到,《广州市白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近日出台,为白云区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4个镇村民建房、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一条合法依规的报建途径。
该细则是去年8月市政府出台《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以来,第一份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实施细则》。值得一提的是,区国规局还制作了《白云区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国土规划宣传手册》,对《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的解读,让广大读者明明白白了解政策。
1、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1)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本村村民(具有本村农业人口户籍或2010年5月1日起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的原农业户口),具备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以户为单位提出住宅建设申请。
(2)申请建房的用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2、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需要办理什么用地规划手续?
答:(1)向区国土规划局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土地利用现状为非建设用地的土地,须先行以村为单位向国土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3、如何认定申请建房村民符合“一户一宅”条件?
答:申请建设住宅的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户”:
(1)夫妻与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同住的为一户;
(2)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申请分户;
(3)独生子女的,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
(4)离异后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
“一宅”是指:符合宅基地建房的村庄,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建设住房。
是否属于“一户一宅”的情况,村民自行申报后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在村内公示,村加盖意见,镇审核后予以确认。
4、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有哪几种类型?
答:3种类型:(1)新建;(2)拆旧建新;(3)房屋排危。
5、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在向区国土规划局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村民应先准备什么资料?
答:(1)填写《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表》、《“一户一宅”承诺书》,逐级提交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属地镇政府加具意见;
(2)由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和审核情况在村、社显要位置及建房用地现场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关于村民申请建房进行公示的报告》;
(3)由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的能够反映拟用地位置、面积与四至间距的地形图;
(4)由具有城乡规划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建房设计方案,鼓励选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制定的《美丽乡村民居设计图集》。
6、符合哪些条件可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答:(1)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2)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3)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建筑外立面、建筑高度以及房屋使用功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白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有关的规定;
(4)经区国土规划局组织测绘机构到现场进行建筑工程放、验线。
7、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工程开工前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1)向当地镇政府申办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
(2)在工程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公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所有附图、附件复印件,接受社会监督。
8、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工程完工后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向区国土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核实,须提交资料包括:
(1)规划核实申报表;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具有丁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验收测量记录册,验收测量记录册应符合房地产测绘相关标准。
9、村民建设非公寓式住宅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答:(1)区国土规划局自受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2)区国土规划局自受理规划核实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是否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划核实意见。
如由于案件原因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办理的,区国土规划局可以按规定延长办理期限,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10、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开工有时限要求吗?
答:有。被许可人应当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开工。被许可人需要延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区国土规划局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经批准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自行失效。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失效后可以重新申请。
11、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A、B级的村民住宅进行排危时,能否拆除重建?
答:不能。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A、B级仅允许修缮加固,但不得拆除重建或加层。
12、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D级的村民住宅申请排危的,须符合什么条件?
答:(1)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登记或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不属城市总体规划的禁建区范围;
(3)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
(4)不增加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扩大基底面积、改变四至关系和使用性质;
(5)符合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的。
13、村民申请建设非公寓式住宅有哪些费用可减免?
答:建筑工程放验线费用、规划核实测量费用。
14、村民申请建设非公寓式住宅有哪些费用需自行负担?
答:制作建房设计方案费用(如选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制定的《美丽乡村民居设计图集》免费),制作实测地形图费用。
15、村民非公寓式住宅是否有建筑层数和高度要求?
答:有。建筑层数应当不超过3层,可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
3层部分建筑高度应当不大于11米;设梯间和功能房的建筑高度应当不大于14米。
(广报全媒体记者 肖桂来 通讯员 许素华 郑蕴)